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2023年节能宣传周(月)和全国低碳日的工作部署,根据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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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2023年节能宣传周的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节能降碳,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中旬-8月中旬。
三、主要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明确的宣传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行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7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佛山南海,邀请有关省直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通过会议和直播方式共同参与,开启本年度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二)利用“普法阵地”宣传法律法规。鼓励申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组织相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干部职工和辖区居民参与活动。积极宣传《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派发宣传小册子,贯彻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三)组织优秀项目观摩体验。7月1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参加启动仪式的代表观摩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典型案例。宣传月期间,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可结合本地实际,择优对本地区的高品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从群众视角体验建筑节能减排成效,提升居民绿色环保居住理念,引导公众优先购买绿色节能住宅。
(四)持续推进超低能耗项目试点工作。发布我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和典型案例,印发典型案例图册及可复制易推广的产品和技术,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观摩交流活动。
(五)举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展。7月10日至7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展。通过图片、展板等方式展示宣传我省绿色建筑、超低(近零)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的优秀案例,以优秀项目为引领,加强对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六)落实乡村农房绿色建筑技术支撑活动。发布《广东省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和案例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民自建住宅使用,助力美丽圩镇建设。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开展的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组织技术力量,下沉至市、区(县)、乡(镇)、村,通过举办公益宣讲、专场、巡展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开展宣贯和技术指导,推动农村居住建筑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七)举行首届广东省装配式农房设计大赛启动仪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征集评审形成一批适合我省农村建设特点、满足农民建设需求、绿色节能的农房图集,推动加强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农房建设水平,促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八)公布广东省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通过开展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效便捷的装配式装修技术的应用,培育装配式装修集成产业,提升内装修效率和品质,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九)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宣传月期间,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设置“2023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专栏,宣传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的成效,集中报道宣传各项活动,展示地市典型案例和活动动态。依托专栏内容,协调带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十)联合各方力量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协会要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节能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纵深推进节能宣传,开展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或先进技术、先进产品培训2场以上,组织“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工地”等建筑节能主题宣传活动3场以上。支持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宣讲,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宣传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宣传重点,精心筹划部署,保障宣传经费,合理安排宣传计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丰富形式内容。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各类企业的宣传力量,共同组织好节能宣传月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综合运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思路策划组织建筑节能宣传活动。通过比对、实测、体验等方式,对建筑节能身边人、身边事、身边建筑更直观地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拓宽节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建筑节能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宣传月期间,各地级以上市要注重收集发现好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素材,及时提炼形成典型材料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等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和不足,将本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于8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可编辑电子版请发送至粤政易(林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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