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用水定额标准公示(2021年6月6日起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1年第3号)批准发布《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DB44/T1461.1—2021)、《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4/T1461.2—2021)、《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三项新用水定额标准,自2021年6月6日起实施,现将上述标准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1、《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DB44/T1461.1—2021)
2、《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4/T1461.2—2021)
3、《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
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1年第3号)
附件1《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DB44T1461.1—2021).pdf
附件2《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4T1461.2—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