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7月11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
《关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内容目录
3、潜在机遇
4、未来挑战
5、重大利好
6、体系介绍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要锚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目标,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要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要把推动高校教师、科研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作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价值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进一步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创造活力。要围绕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标,针对油气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油气行业上、中、下游体制机制改革,确保稳定可靠供应。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强、王沪宁、蔡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要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顶层设计,深化贸易投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市场准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综合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抓紧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把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紧密衔接起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要着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落地见效,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要把顶层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不同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对探索创新中遇到困难的要及时给予支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并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有力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要把稳工作节奏,统筹好发展和减排关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调整优化政策举措。
会议强调,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要根据薪酬管理需要和实际,优化和规范分配制度,树立正确分配导向,坚持人才为本,突出创新优先,坚持薪酬分配要同绩效紧密挂钩,向扎根教学科研一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从事基础学科教学和基础前沿研究、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人员倾斜。要加强薪酬管理监督,确保把国家的钱用在人才激励和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分领域监管和跨领域协同监管,规范油气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要深化油气储备体制改革,发挥好储备的应急和调节能力。
会议强调,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要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推动加强电力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要推动有效市场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做好电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02基本含义
(1)能耗“双控”。能耗“双控”是指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我国从“十一五”开始实行能耗强度控制,从“十三五”实施能耗“双控”,能耗“双控”考核结果是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能耗“双控”制度作为节能工作的核心制度,推动了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减缓了能源消费增速,2012年以来,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26.4%,年均下降3.3%,相当于节约和少用14亿吨标准煤,有力支撑了碳排放强度下降,对经济转型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十四五”以来,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考核,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
(2)碳排放“双控”。碳排放“双控”是指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我国从“十二五”开始初步实施了碳排放强度控制,碳排放强度控制促进了能源结构优化,及对外承诺的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2020年全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降低18.8%,比2005年降低48.4%,超过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40%—45%的目标,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国家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这是党中央立足国家发展实际,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作出的重大制度设计,碳排放“双控”将成为未来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制度。
(3)两者的联系和区别。能源消费总量是指生产和生活所消费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的总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指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能耗“双控”与碳排放“双控”的联系:一是二者都对化石能源消费形成制约。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是化石能源使用过程,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仍是化石能源,因此限制能源消费量也将较大程度上限制碳排放量。二是二者都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节能是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控制碳排放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措施,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能耗“双控”与碳排放“双控”的区别:一是最初的能源“双控”对非化石能源消费也有限制[3],但碳排放“双控”对不产生碳排放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没有限制;二是能耗“双控”仅考虑不同化石能源的热值差异,碳排放“双控”还考虑不同化石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差异[4];三是碳排放“双控”对非能源活动(如水泥熟料生产等)也有限制,但能耗“双控”则没有。
04未来挑战
利好一:积极扩大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范围和作用。
在 “十四五”时期,应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国内民用航空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尽快纳入全国性碳市场。在 “十五五”时期,可以考虑采纳类似的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将一定碳排放规模以上的重点单位纳入到全国碳市场中,从而保证全国范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总体可控,保证实现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的目标,同时到2030年实现拥有运行良好、覆盖范围广、实际成效显著、较为成熟稳定的全国性碳市场的目标。
利好二:逐步强化 “碳税” “碳标准”等手段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应逐步将 “能耗双控”转化为“能源统计的碳双控”,直接用 “碳双控”进行考核,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根据能耗统计来加以间接推算。此外,根据发改部门出台的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 发改产业 〔2021〕1609 号) 》,可以转化为相关行业的碳配额发放依据,加快将高耗能行业纳入碳市场的步伐。“十五五”时期,随着碳交易市场的扩大和成熟,以及 “碳税” “碳标准”等其他举措的引入, “碳双控”目标取消层层分解指标的考核方式。
利好三:完善 “碳双控”政策的机构和职能设置。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承担着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行政资源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是加快能源转型,仅有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的参与,仍显不足。有鉴于此,可以考虑将环资司和气候司整合后转隶到国家能源局之下,国家能源局加挂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局”的牌子,这样一方面体现出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视,由副部级的单位来配合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全国 “双碳”领域的工作。另一方面相应机构也大大得到加强,能源、气候、环境三方面的力量可以有效整合,有利于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更好地开展相关的工作。
利好四:构建激励相容的环境,激发各地开展 “碳双控”工作的积极性。
要让地方在 “双碳”领域主动作为,就必须形成激励相容的大环境,使得地方能够在低碳 展中得到收益,这里的关键是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在 “碳双控”领域的责权,充 分发挥出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层面,要通过全国性碳市场管住那些二氧化 碳排放的重点单位。地方政府之所以对低碳发展缺乏积极性,根本原因是可能对其招 商引资和产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了消除地方政府在 “双碳”领域的 “逐底式” 竞争,中央政府要统一把重点企业纳入到全国性碳市场,这就意味着为地方政府划了 一个公平的竞争底线。只要是碳排放的重点企业,无论到什么地方,都会面临着全国 性碳市场的同样约束,很大程度上可以消除地方政府在低碳领域开展逐底竞争的动力。
在地方层面,要让地方能在自身的低碳发展中得到具体的收益,从而产生相应的激励。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探索低碳地区试点、开设地方碳账户、设立地方碳交易市 场、开征地方碳税等一系列举措,将辖区内全国性碳市场未覆盖到的企业、社会团体 和广大民众的碳减排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获得了地方碳税、地 方碳交易等相应的收益。此外,中央政府也可以对低碳发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奖励和实 施政策优惠,进一步调动地方在 “碳双控”领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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