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4/art/2024/art_8474908515c5450382549ddd43f233ad.html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的公告-双碳目标3060_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_碳普惠_碳交易_碳核查_绿证_绿色节能低碳_能评_节能报告_节能审查_节能评估_能源审计_碳达峰碳中和_绿证_碳核查_碳交易_海绵城市_CFD仿真模拟_IDC数据中心测评_节能诊断测评_节能报告验收_能效测评_PUE测评_广州绿色建筑_广东绿色建筑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2024年第2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

资质审批的公告

 

为推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按照资源合理利用、公平竞争和便利、有效的原则,经商生态环境部,决定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以下简称审定与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信息

审定与核查机构需求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行业领域

审批数量(家)

1

能源产业

(可再生/不可再生资源)

4

2

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

5

二、审批条件

申请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的机构应满足认证机构法定条件要求,具备与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开展审定与核查活动相配套的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备十名以上相应领域具有审定与核查能力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人员具有二年及以上温室气体排放审定与核查工作经历;

(三)建立完善的审定与核查活动管理制度;

(四)具备开展审定与核查活动所需的稳定的财务支持,建立与业务风险相适应的风险基金或者保险,有应对风险的能力;

(五)符合审定与核查机构相关标准要求;

(六)近五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工作安排

(一)有申请意愿的单位,请于2024221700“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系统”(网址:https://rzjg.cnca.cn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国家认监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作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申请单位应当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等情况,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

认证监管司  杨书伟  01082260745

李凌志  01082262154

网数中心        01088650335(系统技术支持)

  

国家认监委

2024119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的公告-双碳目标3060_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_碳普惠_碳交易_碳核查_绿证_绿色节能低碳_能评_节能报告_节能审查_节能评估_能源审计_碳达峰碳中和_绿证_碳核查_碳交易_海绵城市_CFD仿真模拟_IDC数据中心测评_节能诊断测评_节能报告验收_能效测评_PUE测评_广州绿色建筑_广东绿色建筑

■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广东省绿色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峰谷电热冷综合能源生产改造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双碳目标(广州)能源技术研究中心 ■  广州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

■  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方法学研究 ■ CCER碳资产开发 ■ 碳普惠方法学研究 ■ PHCER ■ GZCER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碳排放核查报告 ■ 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 ■ 碳排放第三方核查 ■ 碳双控 ■ 能耗双控

■  碳核查碳核算碳交易技术服务 ■ 电热冷综合能源生产改造技术研究 ■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托管服务

■ 绿色建筑预评价、绿色建筑标识认证 ■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 绿色IDC数据中心设计、节能改造

■ 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优化 ■ 计算流体力学CFD数字化仿真模拟 ■ 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 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 ■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研究 ■ 绿电储能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应用

■ 数据中心IDC能效(PUE)测评 ■ 高温相变蓄冷技术研究与应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节能审查、节能验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 建筑能效测评、节能诊断测评、用能系统运行能效测评、用能设备能效测评

——业务咨询电话:020-39186910/1392509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