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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各省市节能评估相关规定。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节能评估对于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项目能源消耗水平论证分析;
(2)项目节能技术描施的现场核查和检验;
(3)能效测评报告的编制及报审。
(1)接受客户委托,向客户提交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提纲;
(2)收集节能评估所需资料和数据;
(3)开展编制工作,及时向客户反馈编制工作进度和内容,根据客户合理的意见和要求,调整和修正报告内容;
(4)完成初稿,送交客户征询意见,结合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和项目内容和特点,进行合理修改;
(5)定稿送审,负责评审会PPT制作及答辩。
(1)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
(2)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或备案合格意见。